苏州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全市参保人员将享受同等待遇

2019年12月10日 19:59:41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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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民看病买药将迎重大利好,未来2-3年,大市范围7个统筹区的参保人员将享受同城待遇。记者从苏州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1月起,苏州将逐步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今后,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通办相关业务,将享受同等医疗保险权益。

  据了解,苏州已构建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层次有别、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实现了广覆盖、保基本目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但也存在缺憾。目前,苏州共有市本级、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工业园区7个统筹区,数量全省最多。由于统筹层次较低、统筹数量较多,导致政策碎片化、经办服务差异化现象比较突出。

  完善基金统筹制度,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今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明年起实施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老百姓看病将更方便,待遇享受更公平,并且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顾亚斌介绍,医保统筹层次过低带来的政策碎片化、基金风险大、经办服务不统一的矛盾问题日益凸显,推进市级统筹,就是为了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据悉,目前市医保局已成立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调查苏州统筹现状、充分梳理医保政策差异、准确测算基金收支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苏州市级统筹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档、不脱节,在未来2—3年实现“六统一”的目标。

  (来源:引力播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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