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医保待遇

2019年12月01日 15:43:35 |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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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1月29日从常州市社保中心获悉,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异地就医堵点、痛点问题,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常州市自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相关待遇。

  市外转院转诊医保待遇再提升

  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如:60岁的张大妈是常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办理市外转院手续后至外市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10000元(其中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9500元),扣除1000元起付标准后,按新政策支付办法(9500-1000)×70%,医保统筹可支付5950元,而按老政策支付办法(9500-1000)×65%,医保统筹仅可支付5525元。  

   新政策比老政策医保统筹多支付425元,合规费用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5个百分点。

  未经审批市外转院医保待遇再提升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门诊大病和特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在市外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如:刘大爷是常州市某企业退休工人,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前往上海某医保定点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本年度第一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0000元(其中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9500元),扣除1000元起付标准后,按新政策支付办法(9500-1000)×(95%-20%),医保统筹可支付6525元,而按老政策支付办法(9500-1000)×(95%×50%),医保统筹仅可支付4132.5元。新政策比老政策医保统筹多支付2392.5元。

  新老政策对比

(来源:常州日报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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