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明确自2020年起长江南通段全面禁捕

2019年10月31日 16:55:43 |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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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南通召开长江南通段水域退捕禁捕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贯彻全省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南通长江水域退捕禁捕任务。会议明确,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南通段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实施长江水域退捕禁捕是中央、我省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南通处于长江最下游,生物多样、生态敏感。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日益恶化、水域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凸显。目前,长江特有珍稀鱼类全面衰退,“四大家鱼”资源量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了90%以上,实施退捕禁捕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会议明确,2019年底前,南通将完成全市范围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及长江水域禁捕工作,对持有有效(以2019年6月30日为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船登记证、渔船检验证、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长江退捕渔船,依法将相关证书收回、注销,对持证人给予一次性补偿;对核定的退捕渔船及捕捞辅助工具,逐一登记造册、征收买断,由各地根据评估情况给予补偿。

  据初步统计,南通有专兼业渔民400人,渔民的出路问题是重中之重。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保障政策,对于符合社保、医保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条件的专业渔民,全部进保,确保应保尽保。另一方面,要引导渔民转产转业,把就业安置与渔民退捕工作同步推进,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帮助退捕渔民实现稳定就业,确保退捕渔民就业有岗位、权益有保障、生活不下降。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发放了《关于收回长江南通段渔业捕捞权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解读了相关政策。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分别就财政补助资金安排、退捕失水渔民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各项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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