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三部门印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

2019年09月11日 16:16:19 | 来源:整点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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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印发《镇江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通过完善落实参保缴费政策、健全全民参保工作机制、优化创新社保经办服务等工作举措,着力解决职工和居民不能参保、不便参保、缴不起费等“堵点”问题,确保2020年底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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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落实参保缴费政策。研究制定持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落实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国家降低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鼓励困难企业稳岗就业。依法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待遇的本市户籍老年居民,可通过一次性补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补缴至满15年。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全民参保数据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定期比对机制,促进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强城乡居民精准参保登记管理,推进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与养老保险“双保同登”,为新生儿、集中缴费期后需要新参保的人员等开辟“绿色通道”。

  建立健全参保工作机制。成立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推动组、信息保障组、核查推进组三个职能组,集中统一开展全市全民参保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导检查、总结评估等工作。加强社保数据分析,健全人社、医保、税务与公安、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教育、编办、司法、扶贫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依托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比对,精确定位未参保单位和未参保人员以及中断缴费人员,筛查并清理重复缴费和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加强社保扩面和核查监管工作,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情况进行逐户摸底调查,掌握参保状态。及时纠正和查处故意不参保等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参保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优化创新社保经办服务。深化社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服务,提高社保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进社保信息化建设,依托“金保工程”实现社保“一卡通”,将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延伸。充分利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推动社保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借助新媒体平台、基层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让未参保人员了解社保政策,知悉参保的权利与义务,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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