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网恋四年为“女友”花费近30万 对方其实是个40岁离婚妇女

2019年08月07日 10:15:2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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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恋并不稀奇,然而,网恋四年,未曾某面,还给网络那头的女友花了将近30万元,可真就该好好想想,这是不是个圈套了。最近泰州警方披露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

  2015年,在泰州打工的90后小伙小王在网上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小王说:“她经常给我发语音的,她就说具体的到见了面,暂时还不到时候,到时候才会同意视频。”

  4年里,这位"女友"给小王总共只发了一张照片,小王如获至宝,还经常给对方买一些生活用品。一段时间后,女友除了跟小王要一些衣服、鞋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外,开始向小王借钱,而一开口就是借一两万元。

  "女友"的理由是,身份证被别人偷了,银行卡丢了,年底没钱发给工人工资……面对女友提出的要求,小王没有犹豫就给对方转了2万块钱。开了这个头之后,借出去的钱便越来越多。小王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年收入不到10万块。因为女友需要钱,他还向同事借了不少。随着钱越借越多,小王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随后,小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地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两人的转账记录,小王网恋"女友"的身份很快被确认。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滨江派出所民警王冕称:“被害人通过支付宝转账27万余元给犯罪嫌疑人,另外购买了苹果手机、苹果iPad以及在淘宝上购物、代购的方式邮寄给犯罪嫌疑人,总金额累计29万余元。”

  今年4月,民警在浙江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抓获。原来,蔡某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处于离婚状态,带着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在上海的一家卤菜店打工。

  在此也提醒大家,网络交友和恋爱,都需要谨慎对待,涉及到钱财相关的,更要提高警惕,一旦造成财产损失,想要追回就没那么容易了。

  (报道/武思思 泰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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