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法院亮剑!截止目前,连云港市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9件86人!

2019年06月03日 17:01:11 |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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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止今年5月31日,全市法院系统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9件86人,审结14件49人,二审涉恶犯罪案件5件17人,审结4件14人。

  高起点站位  有效部署纵深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系统迅速传达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将专项斗争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化和延伸摆在首要位置。2018年2月8日,市中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门合议庭,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第一时间实现扫黑办的实体化运作,并主动与市扫黑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反馈专项斗争情况。全市各县区法院按照市要求,随即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全市两级法院党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市中院于2018年4月、6月、11月和今年3月召开四次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目标,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不断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市中院先后出台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扫黑办实体化运作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黑恶性质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市法院黑恶案件审理工作。

  高标准推进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法院坚持聚焦案件质效,高标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广发宣传发动。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连云港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户外电子大屏、横幅、展板、动漫、宣传画和多媒体,持续刊播扫黑除恶基础知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组织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了两期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班,进行专项斗争专题学习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加强专业化、常态化组织建设,全面提升了法官审判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三是加强督导工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的常态化指导机制。市中院深入基层法院,指导案件法律适用问题。3月下旬,市中院扫黑办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5月,根据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和省委政法委第五审查组的督查反馈意见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四是依法惩处黑恶犯罪。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审理节奏,依法严惩,对重大涉黑恶案件组织庭审。

  2018年8月、12月和今年5月三次集中公开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恶势力案件11件,判处涉黑被告人11人,涉恶被告人32人,营造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氛围,形成有力震慑。其中,赣榆区法院审理的梁小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2012年以来,梁小江等人通过结拜把兄弟等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梁小江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人数较多的犯罪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干扰经营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风气和生活秩序。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梁小江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东海县法院审理的乔建钢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2017年以来,被告人乔建钢为敛财和扩充势力,以加入“公司”名义招揽多名未成年人,制定组织纪律及家法,违反即予以处罚,逐步形成以乔建钢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乔建钢有期徒刑九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五年不等刑罚。海州区法院审理的徐春雷等人涉恶案件中,徐春雷自2017年刑满释放后,多次纠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徐春雷为纠集者,以李启绘、孙井芹、周瑶、徐磊为成员的恶势力。该恶势力实施抢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海州区岗埠农场等地造成恶劣影响。一审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春雷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对其他四名恶势力成员,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于涉黑恶案件依法从严适用财产刑,对涉黑犯罪的组织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一审审结的14件涉黑恶案件共判处财产刑384.78万元。加大对被告人的法律释明力度。一审判决后,5件案件8名被告人服判。刘苏南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金成龙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二审期间,主动认罪服判,自动撤回上诉。

  高质量落实  强力推动综合治理

  全市法院坚持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积极开展涉黑恶性质犯罪的线索、“套路贷”线索的排查和“虚假诉讼”的梳理工作,组织对2016年至2019年3月审理的案件涉黑恶性质犯罪线索进行系统排查。截止5月31日,市中院向市扫黑办上报线索79条,向院纪检组移送线索2条;各县区法院向同级扫黑办上报线索653条。围绕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9条,得到反馈10条。

  全市法院将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为契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严格标准,强化措施,确保实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纵深开展,为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2019年5月24日—6月24日

  举报电话:025-57052201(每天8:00—20:00)

  举报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049号邮政信箱 邮编:210042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网址:www.12337.gov.cn

  二维码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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