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才引智】宿迁市主要人才政策

2019年04月22日 15:46:17 | 来源: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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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

  引进对象: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引进能够引领产业升级、优化企业管理、突破关键技术的行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加大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引进力度,集聚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

  项目资助:双创人才项目主要分为创业、企业创新、教育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6个类别;双创团队项目主要分为企业团队、教育团队、卫生团队等3个类别。经评审认定,给予双创人才30万元—100万元资助,给予双创团队100万元—300万元资助。

  购房补贴:对中心城区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按照“购房券”相关政策,根据人才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发放5—200万元“购房券”。无购房需求的,可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金融保障: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人才贷”。

  配套服务:为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载体平台、签证落户、医疗体检、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2、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加大本土拔尖人才培养力度,从全市各类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及现代企业管理的各类人才,择优选拔一批进行分层培养、分级管理,规模动态保持在1000人。

  专项津贴:培养期内,对培养对象发放一定补助(科技企业家以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主)。其中,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补助3000元;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补助500元。

  项目资助: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培养期内,每年评审部分优质项目,给予财政资助,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支持的项目研究。

  金融支持:为所有纳入培养的人才提供“人才贷”,个人可申请最高50万元“消费贷”,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企业贷”。

  高端培训: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培养资源,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每年组织培养对象参加高层次的政治、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促进加快成长。培养期内,市、县(区)、园区联动,将所有培养对象轮训一遍。

  3、名校优生工程

  引进对象: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集中选调、公开招考、“三支一扶”招募、用人单位引进等渠道,每年引进2000名以上博士、硕士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一线。

  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按照招录程序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安排到基层锻炼后,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市选聘生:直接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进行管理,在基层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选拔进县直机关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服务单位参照在编人员统筹安排。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优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引进的“名校优生”:中心城区引进人才根据学历层次,分别发放5—20万元“购房券”。

  “苏北计划”引进人才:到企业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名校优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可申报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入选人才按学士、硕士、博士分别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

  4、人才“购房券”

  资助对象:市区(包括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新引进的,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

  高层次人才资助标准:全职在宿企事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分别发放10—200万元“购房券”。具体标准为:“两院”院士200万元,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等相当层级的高层次人才100万元,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相当层级的高层次人才50万元,省特级教师和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10万元。

  大学毕业生资助标准:全职在宿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专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学历层次,分别发放5—20万元“购房券”,具体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分别发放20万元、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0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万元。

  高技能人才资助标准:全职在宿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工种技能人才,根据技能等级,分别发放5—10万元“购房券”,具体标准为:高级技师10万元、技师5万元。

  5、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

  奖励政策:对全职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提供年薪超过60万元的部分(指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按人才上一年度在宿缴纳个人所得税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为年薪超过60万元部分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最高可达30万元。

  申请条件:人才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在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领导岗位工作;用人单位提供的年度薪酬超过60万元。

  6、市选聘生政策

  选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及以上。

  专业方向:农业农村、工业经济、城建规划、交通水利、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

  入选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工作;学习成绩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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