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适用于道路交通速裁程序的酒驾案件,案件中,戴某和于某均到庭受审。而不同的是,于某不适用缓刑。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月9日20时许,被告人于立业饮酒后驾驶苏L667A2小型轿车,沿镇江新区通港路出北向南行驶至东丰路路口时,冲入道路中央绿化带,致车辆及绿化受损。经鉴定,于立业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8mg/100m1,属醉酒驾驶。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于立业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人于立业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9月28日21时许,被告人戴某饮酒后驾驶苏L9975C的小型越野客车沿镇江新区105县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玖龙城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2mg/ml,属醉酒驾驶。被告人戴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两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开发区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认为被告人戴某醉酒程度较低,相比于血夜中酒精含量258毫克每100毫升的对被告人于某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其可适用缓刑。
最终,被告人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小贴士:
什么是速裁程序?
以往,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无论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从受理到排期开庭,再到一审宣判,平均都需要1-3个月。但是,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一般从起诉到宣判只用几天时间,今天的庭审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不到15分钟。
根据10月26日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符合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条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据介绍,刑事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快车道”,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追求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刑事速裁程序带来了更加及时的公平正义,在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