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宿迁市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全部到位,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如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层的社会治理、最基础的专项管理”职责,突出重点难点,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迈向高质量。2月26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号召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上,确立更高的工作追求,翻篇归零再出发,砥砺前行创一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为民作风,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而努力奋斗!
走上街头宣传民生政策,着力筑牢脱贫攻坚底线,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全面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三级联动核对,做到申请救助“逢进必核”、动态管理常核,低保对象精准率超过99.5%。
按照增项、提标、扩面的思路,规范完善临时救助机制,健全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加大“单人保”政策的落实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大重病患者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工作平台,将所有救助事项纳入平台办理,构建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大救助工作体系。继续推广和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建设,做到困难对象早发现、早救助。
“福彩公益行”进社区受欢迎,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在提质提效上下功夫。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建成四级互联、多方互通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覆盖率达到90%。通过老旧房屋改造、市场租赁、新建小区刚性配套等方式,改建、新建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个、助餐点10个、助浴点10个、护理中心5个。出台养老护理员津贴、补贴政策,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500人。广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人占比达到7%。充分发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积极性,推广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服务。
深化养老服务机构改革。继续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床位使用率超过60%。加快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建立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诚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产业,年底前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超过68%。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全市185家养老机构54项基础性指标等级全部达到优。
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通过医疗机构转型康复护理院、养老机构转型康复护理机构、医养联合体和社区综合护理中心建设,推动医养融合加快发展,年底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0%、医保定点养老机构占比达40%。推进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签约,年内签约服务率超过50%。
着力深化基层治理创新在共治共享上下功夫,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区至少选择2个乡镇开展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政社互动”“减负增效”,积极探索社区“微创投”活动形式,提升社区服务效能。重视社区治理创新观察点创建工作,争取培育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创新成果。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市级示范、县级重点、乡级普遍”的三级培训体系,每名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市、县联动开展“全科社工”培训工作,积极推动社区工作者向“一专多能、全科社工”转型。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和引导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幅提升我市社区工作者持证率。
提升基层规范管理水平。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开展村(居)工作人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形成权责明确、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关爱未成年人,着力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在用心用情上下功夫。
定期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养育情况排查,规范孤儿申请与审批程序,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监管,切实维护儿童自身权益。组织实施好“明天计划”,孤弃儿童体检率超过80%。
实施儿童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实现集中供养孤弃儿童全部在公办儿童福利院安置。年内建成农村留守儿童之家80家。
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有1个以上农村留守儿童或孤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
开展爱心义诊活动,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在规范便民上下功夫。
从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继续组织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抓紧编制落实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设施布局规划,6月底前启动建设一批殡葬服务设施。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核定机制,着力推动乡镇公墓公办公营,确保每个乡镇有1个真正的公益性公墓。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建立辖区内被送返受助人员的回访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工作,年内将50%以上托养超过3个月的滞留人员安置到公办福利机构,未安置的滞留人员全部在社会救助管理站照料或托养在公办福利机构。
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确保补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建设一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出台特困重性精神病患者集中救助办法,符合条件的患者自愿救治率达100%。
规范做好福彩发行工作。认真开展福彩终端机与互联网连接销售彩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在培育监管上下功夫。
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着力解决登记审批不严格、日常管理不规范、执法监察不落实、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动不足等问题。对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的“僵尸组织”,要积极稳妥有序注销、逐步消化。
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县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不低于60%的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重点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积极扶持发展贴近居民需求的文体服务类、生活服务类、养老服务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以农村“三留守”人员为重点的“为老、为小、为残、为特”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配齐配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力量,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健全信用承诺和“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等工作,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在养老、扶贫等领域加快发展。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发展。
(来源:宿迁民政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