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消费退卡纠纷“第一案”宣判 全额退!

2019年02月28日 17:25:02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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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卡要交违约金?转卡要交转卡费?近年来,预付卡退费难逐渐成为"行业顽疾"。南京市民苗女士就遭遇了退卡难,办张健身卡5288元,还未开通,想要退卡却被要求支付20%的手续费。无奈之下,苗女士在当地消协支持下, 将办卡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天(2月28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这也是自《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由消费者协会支持诉讼,针对预付卡消费退卡纠纷的"第一案"。

  手续费20%  健身卡退费遭遇高额"违约金"

  2018年11月10日,苗女士在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办理一张健身卡,缴费5288元, 并未当场开卡,只签订了定金合同。第二天,她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不办卡了,但在要求商家退款时,却被告知要支付20%,也就是高达1000多元的手续费。经六合区消协调解无果,苗女士在消协律师团帮助下 ,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原告苗女士代理律师钱宙介绍:“从《合同法》来说,他们的定金合同实际上是预约合同,因为主要合同条款并没有签订。在苗女士不清楚正式合同条款的时候,强迫她去签订合同也违反了《合同法》和《民法》的基本原则。此外,根据《江苏省消保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没有消费,可以在犹豫期内自行解除这个合同。”

  被告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代理人则表示,由于苗女士付款时最先签订的是定金合同,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被告苗女士应当支付违约金。

  《江苏省消保条例》设定"反悔期"   法院判决全额退款

  今天(2月28日)上午,该案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最终判决结果为解除苗女士与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签订的定金合约,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于庭后当庭履行返还款项5288元。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甘晶表示,依据《江苏省消保条例》,消费者现在要求解除合同,并不存在违约的情形,因为本身消费者就有15天的反悔期(犹豫期),并不存在违约。 

  庭审结束后,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代理人当场执行判决,将5288元返还给苗女士的代理律师。

  敲黑板:江苏人办预付卡有"反悔期" 遇纠纷可拿起法律武器

  在预付卡消费领域,很多不法商家会利用格式合同等手段,对预付卡退费层层设卡,既违背相关法规,也违背诚信原则。很多消费者往往会感觉维权成本太高,大多情况下只能吃下哑巴亏。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江苏省消保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这也就是所谓的"反悔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能够像苗女士这样,在与商家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能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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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王苗军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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