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落户指标限制 提高社保权重 南京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02月20日 19:22:55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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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将于3月1日开始施行,2月20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南京市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取消了年度落户指标数量限制和排名公示环节,只要申请人最终积分满100分即可落户。同时调整了受理时间,改全年3月、9月两次受理为工作日受理,方便群众随时申请。对于落户地点,则新增了居住地公安机关社区集体户作为落户地。办法中,积分落户指标项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三者相加为最终积分。增加婚姻、参军退役、从事养老服务3个加分指标项,分别赋予10分、20分、累计不超30分的分值。在积分分值设置方面,则上调了社保和居住分值,按照年限不同来进行梯度赋分。

  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王晶辉:“我们按照原来的政策的话,社保是需要连续缴纳,每个月是积1分。按照我们新的积分标准,我们是累计缴纳,社保满两年我们是每个月积1分,社保在两年到五年之间我们是每个月积1.5分,超过五年每个月是1.8分。”

  根据测算,调整后的新政对于在南京缴纳社保满五年的群众更有吸引力,仅社保和居住年限两项相加总积分就能达到100的落户申请标准。此外,即将执行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办法》重点解决长期在宁就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需求,与正在实行的《人才落户新政》并无冲突。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杨尔希 赵凌翔 虞根网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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