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男子打了份洋工,却牵出涉及5省的大案!12人同堂领刑

2019年01月12日 13:36:28 | 来源:扬州广电独家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出国劳务挣大钱,

  还能顺带旅游,

  小编想想都觉得美好!

  但理想很丰满,

  现实却很骨感!

  江都工人出国劳务被坑报警
  牵出涉5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江都居民老杜(化名)是一名建筑工,六七年前,他经工友介绍,认识了兴化某公司江都分公司的负责人朱某。据朱某介绍,他们公司专门从事劳务中介业务,总公司老板戴某能把人介绍到马来西亚打工,工作轻松,月薪9000多元。老杜信以为真,当场就报了名。

  2017年2月,朱某传来好消息:泰州某公司在马来西亚承接的项目即将开工,正在招募工人,让老杜缴纳劳务费预订名额。随后,老杜按对方要求,陆续交了8000元劳务费和1.5万元押金。

  没几天,老杜要出国“打洋工”的消息不胫而走。朋友得知后,担心他上当,特意叮嘱他,出国劳务一定要工作签证,如果是旅游签证,既有风险又划不来。

  老杜觉得有道理,立即去找朱某和戴某,这才发现,他们给自己办的竟然是旅游签证。这下,老杜和工友不乐意了。

  对此,对方解释称,因为人太多,在国内难办到工作签证,只能到马来西亚后把旅游签证转为工作签证,并给他们写下承诺书。这让老杜等人放心下来。

  同月24日,老杜和几个工友去了马来西亚,怎料,刚干几天,就没活了。这几个人闲了下来,每天开销都要自己承担,天天担心被当地移民局查获。2017年3月7日,老杜等人熬不住,陆续回了国。

  本想到国外赚大钱,到头来,连劳务费都没挣回来。老杜等人回到家后,越想越气,一起去找戴某、朱某等人讨说法,对方只退了他们押金,劳务费却一直不给。

  在多次索要未果后,老杜等工人于2017年5月11日,向江都区公安分局报案。该局经初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幕后组织者涉及河南、山西、江苏、安徽、浙江5省的6家劳务中介公司。

  在锁定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后,民警展开抓捕行动。截至2017年11月,戴某、朱某、李某等12人先后被抓或主动投案。

  办不了工作签,用旅游签冒充
  忽悠73名工人,12人同堂领刑

  经查,落网的12人中,李某、戴某等4人系其中4家涉案劳务公司的负责人,朱某等8人系涉案6家劳务公司的职员或分公司负责人。

  据交代,2016年12月,李某和泰州某公司老板阿飞(化名,被另案处理)在马来西亚承接了一个室内装潢项目,需要大量工人,就联系国内的劳务公司招工。由于办不到工作签证,他们想到一个迂回的“妙招”——即先给工人办理旅游签证,把工人输送到马来西亚,而后再为他们办理工作签证。

  获知该情况后,戴某等人开始在国内招揽工人,并按照上述方法,将工人送到马来西亚非法劳务,并向工人收取劳务费、中介费、押金等费用,直至案发时,没有一个工人办到工作签证,均被迫回国。其间,李某、戴某等人的公司职员帮助涉案工人骗办旅游签证、预订机票等工作。

  经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李某等人伙同他人,先后组织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5省的73名工人到马来西亚非法劳务。

  近日,江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某等12人出庭受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等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在共同犯罪中,李某等6人系主犯,其他6人系从犯。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及部分人员有自首等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中11人适用缓刑,并给予相应的考验期限,故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依法判处戴某等11人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8个月不等,缓刑3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7000元不等。

  出国劳务一定要选有资质机构

  检察官提醒广大劳务人员,出国劳务一定要选择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劳务公司,并办理出国务工手续。

  核查劳务公司是否有这类资质,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也可登录商务部网站合作司网站进行查询。如果第三方中介在招工时,宣称是受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委托进行招工,劳务人员可要求中介提供委托书和相关资格证书、许可证的复印件。

  尤其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出国劳务人员一定要持工作签证出境务工。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出国务工是非法的,不要轻信对方先以旅游签证出境,再到当地转为工作签证的许诺,以免落入陷阱。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