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励建设护理型床位,每张最高补贴 1.5 万元

2019年01月11日 19:53:18 |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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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月 11 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近日下发。为加快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南京出台补贴政策,鼓励养老机构建设养老床位,每张床位给予 2500 元— 1.5 万元补贴。同时,还有一系列其他好消息,比如南京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鼓励养老机构设置老年大学课程等。

  建设护理型床位可有 2500 元— 1.5 万元补贴

  根据《通知》,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养老机构建设养老床位有补助。

  记者了解到,普通型床位建设不仅需要取得养老机构设置相关证件,在面积、设施等方面均有要求。比如,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 10 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 14 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 18 平方米。同时,南京鼓励建设护理型床位。除了要符合普通床位的各项条件外,还需要设有医务室、护理院或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建设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具体能领到多少补贴?根据《通知》,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 1.5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普通型床位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 5 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 7500 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每张普通型床位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普通型床位改造为护理型床位,每张床位给予 2500 元一次性改造补贴。

  此外,为减轻老人家庭负担,南京还以补贴的形式,承担全市 " 五类 " 老人的养老服务。本市户籍,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在本区范围内入住养老机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60 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半失能、失智的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 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计生特扶老人;失能、半失能百岁老人都有补贴。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由政府全额托底保障,由区或街道安排至公办养老机构或中等以下收费民营养老机构。失能、半失能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经济困难的、70 周岁以上计生特扶及百岁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后,其 700 元 / 月、400 元 / 月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转入养老机构冲抵护理费用。在上述费用冲抵的基础上,失能、失智低保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减免 800 元。失能、失智低保边缘户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减免 400 元。

  设置老年大学课程给予最高 5 万元补贴

  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迫切,老年大学一座难求。为让更多的老人享有更优质的晚年文化生活,养老机构设置老年大学课程的也有补贴。

  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持有民政部门核准的 A 级(含)以上养老机构资质 1 年以上;具有不少于 30 平米室内教学场地并配备必要的老年大学教学设施设备;与有资质的老年大学签订 1 年以上合作协议,所有授课老师由老年大学委派,课程内容遵照老年大学管理规定由老年大学和养老机构共同商定;每年开设 3 种以上教学课程,年总课程不少于 20 课,鼓励院外老年人到养老院内参加老年大学等。

  绩效考核优、良、中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 5 万元、4 万元、3 万元奖励。

  本科以上养老护理人才可奖补 5 万元

  记者了解到,针对养老护理人才,南京此次也出台补贴政策。养老服务机构(指由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机构,下同)护理岗位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入职奖励。从事护理岗位满 5 年的全日制毕业生,本科以上奖补 50000 元,大专奖补 40000 元,中专奖补 30000 元。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的 70% 奖补。

  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护理员、护士、康复治疗(理疗)师、医生、社工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指导师、健康管理师、按摩师,也可申报岗位津贴。工作满 1 年的,从 2 年起,每人每月补贴 100 元,工作年限每增加 1 年,月岗位津贴增加 100 元,工作年限 10 年以内的,最高补贴至每月 500 元。连续工作 11 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 800 元。离开养老服务机构超过 6 个月的,工作年限按再次从业时间起算。已经领取入职补贴的人员在领取期满后享受岗位津贴。领取岗位津贴的人员不得申报入职补贴。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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