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标准化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站 有办公场所、便民设施…

2019年01月01日 10:15:06 |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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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盐城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推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为抓手,建设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推动志愿服务走进城乡基层、做到百姓身边,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意见》对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建设重点有了明确规范。城乡社区领域,要依托街道(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引导和动员辖区内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团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投身社区志愿服务,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理论宣讲、文体活动、家政服务、心理疏导、环境保护、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志愿服务。公共服务领域,要在交通场站、医疗卫生单位、景区景点、政务大厅以及其他窗口行业单位等区域,建设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并鼓励本单位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开展交通指引、导医导览、信息咨询、语言翻译、应急救护、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

  此外,公共文化设施领域,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革命纪念类设施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场所,建设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招募专业文化工作者、具有一定文化专长的社会人士等,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文创开发、专业研究、文献翻译、信息咨询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其他公共场所领域,要在公园、广场、街头游园、好人馆(园、街)、商业大街(特别是诚信示范街区)等,建设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鼓励把治安岗亭、城市书屋、献血屋等打造成兼具志愿服务站点功能的温馨场所,广泛开展各种便捷、应急的志愿服务。

  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建设主要包括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站台、有便民设施、有服务团队、有热线电话、有活动项目、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有文化氛围9个方面标准。因地制宜设立站点,选址便于群众参与,有面积适中的相对独立空间,配备电脑、电话、办公桌椅等,有统一规范并醒目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标识。在单位、场所入口处设立醒目的志愿服务工作台,工作时间内有志愿者在岗服务。条件受限的单位和场所可整合现有资源,统筹使用。办公场所和工作站台内配备饮水机、针线包、应急药、雨伞、打气筒、充电器等相关便民设施,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和必要条件。组建或招募志愿服务组织入驻,显著位置公开团队概况、组织架构和管理运行责任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统一穿着,佩戴小红帽或袖章、绶带等明显标识。工作站台和服务站点内醒目位置公布志愿服务热线,工作时间内有专门人员接听,并热情服务。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1至2个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在显著位置公布志愿服务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具体安排及联系人等信息。

  同时,制定站点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有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在显著位置公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考评、嘉许激励等制度。依托“志愿江苏(盐城)”等平台招募注册志愿者,发布和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及时规范记录活动情况并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片、视频、新闻报道等材料。大力传播志愿文化,利用宣传栏、展板、照片墙、相册等多种形式,展示优秀志愿者和团队风采,有与环境相协调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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