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至25日,通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晨等29人网络平台投资诈骗案。2107年10月至今年5月间,仅仅8个月的时间,该诈骗集团就利用其在网络上发布的非法投资平台,诈骗金额共计1千1百多万元。
起诉机关称,2017年10月份开始,陈旭、陈海生先后以一家网络公司、一家商贸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谎称可以通过财富岛平台购买与原油期货、白银期货、纳斯达克指数、恒生指数、道琼斯指数挂钩的投资、理财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财富岛平台。
陈旭、陈海生雇佣陈晨等人成立统一管理、统一培训,较为固定的诈骗犯罪集团。被告人陈晨担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该集团规定,员工底薪为2000-2500元,并以客户亏损金额作为业绩,进行提成。 该犯罪集团成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不特定被害人加入公司微信交流群,并由犯罪集团成员在微信群里冒充投资者,发布自己投资财富岛,获得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鼓动被害人投资。 当被害人充值达到一定数额后,被告人陈晨再邀请其进入财富岛“VIP”微信交流群,被告人陈晨分别以“楠姐”、“陈老师”、“牛老师”等多种身份对被害人进行投资“指导”。
原来,陈旭、陈海生通过后台操纵数据,制造被害人投资后亏损的假象,骗取资金。 今年5月,有被害人发现被骗后遂向警方报案。随后,陈晨等29人陆续被抓获归案。根据公安机关查获的财富岛后台交易数据,该集团诈骗金额高达11403716.26元。 目前,陈旭、陈海生两人正被警方上网追逃。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网络平台投资一定要谨慎,不要落入了犯罪分子编织的财富陷阱。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