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被判了4年多!你没看错,真不是段子……

2018年11月25日 17:22:43 | 来源:泰州微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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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泰兴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兼泰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原副队长雍正,因受贿45万余元获刑4年2个月。

  雍正受审公开资料显示,雍正出生于1969年8月,泰兴人,大专学历。他先是在家乡的磷肥厂工作,1994年12月起进入城市管理系统,从一名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做起,历任中队长、环卫处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等职。今年7月被审查调查。

  今年7月16日,泰兴市纪委发布消息称,雍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其实,这已经不是雍正第一次出现在官方通报之中。早在2015年11月,泰兴市纪委就通报称:2014年12月,泰兴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用单位公款购买了27200元购物卡,用于购买发放春节值班人员慰问品。最终,作为主任的雍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反八项规定受党内警告之后,本该迷途知返,但此人不收敛不收手。今年9月,落马2个月后,雍正被双开。

  通报称,雍正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记者注意到,雍正的问题不只是违反八项规定以及收钱,在生态环境领域还存在作风问题。今年10月,泰兴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雍正违规处置生活垃圾的问题。2017年3月起,其所在单位使用一低洼地作为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

  在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将2.553万吨生活垃圾填埋于该处。

  2017年8月,上述问题被发现并要求整改。谁知,环卫处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处置,仅委托村里对填埋区域使用良土覆盖,造成不良影响。

  雍正案庭审现场今年9月26日,雍正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10月19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检方指控,2013年至2018年期间,雍正利用担任泰兴市环卫处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周某某、韩某、泰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副经理严某某、泰兴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等人贿赂的人民币合计43.06万元,让周某某结算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合计人民币2.43万元,并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11月23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雍正犯受贿罪,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5.49万元,受贿款项予以没收。

  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被采纳。通过庭审发现,雍正以前也有自己的梦想,有好的工作环境,有较高的经济收入,有幸福的家庭,在单位做出过一定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然而,面对金钱利益和美色的诱惑,他的人生航标迷途了,丧失了理想信念,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把自己送入了牢狱之门。

  庭审中,审判长进行了现场教育。贪污受贿可能是一阵子的事情,但是廉洁奉公却是一辈子的事情。廉政自律,非分之利莫伸手,警钟长鸣,前车之鉴当三思。审判长希望在场旁听的党员干部能从本次庭审中受到警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崇廉拒腐,廉洁用权。

  出庭公诉的员额检察官也发表了公诉意见:环卫处在社会大众的心中更多的是“一片净土”的形象,但缺乏了监督,任何“净土”都会滋生腐败的细菌。希望被告人不要放弃自己,吸取教训,痛定思痛,努力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这名和历史上雍正皇帝“同名”的贪官,此番终于受到了法律制裁。而对此,网友的评论、调侃也炸开了。

  @小狐:“这个雍正,真是丢人现眼。”

  @自学二皮脸式:“可惜了这个名字。”

  @我的婴儿肥:“这名字起的,乾隆表示不服……”

  @帅它的:“再次证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更有网友表示:

  “别管名字叫啥,贪污腐败一样抓。”

(来源:泰州微试听 编辑/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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