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本报报道了前天下午2时50分左右,春江路与马港河路交会处附近,一辆渣土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女骑手头部被碾压、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这篇报道引起了广大读者和市民的广泛热议。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渣土车速度过快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那么,渣土车速度为何慢不下来?事故频发的背后到底是什么?记者昨日进行了调查。
【伤人夺命频上演】
案例回顾
今年近5个月来
渣土车亡人事故发生了6起
昨天,本报报道了前天下午2时50分左右,春江路与马港河路交会处附近,一辆渣土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女骑手头部被碾压,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记者昨采访获悉,这篇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议。很多市民表示,渣土车事故发生率太高,不停地有生命因为渣土车而终止,应该引起重视。如市民所说,记者昨查阅资料发现,仅近几个月以来,本报报道过的渣土车亡人事故已不在少数。
2018年11月1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扬子江北路与荷叶路交会处,一辆拐弯的渣土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骑手当场死亡。
2018年10月20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平山北路与双塘东路交会处,一辆渣土车与一辆正在过斑马线的电动车相撞,导致骑电动车的男子被卷车底当场死亡。
2018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润扬路和328国道交会处一辆渣土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车男子头部遭碾压当场死亡。
2018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施沙路施桥运河大桥西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50岁左右男子骑摩托车过程中,不明原因倒地,胳膊被一辆渣土车碾压,送医后不治身亡。
2018年7月8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凤凰岛路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渣土车,在开至凤凰岛路钢材市场附近时,与一辆同向而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被卷入渣土车下,车上一男一女遭碾轧后当场身亡。
市民说法
确实存视觉盲区
车速过快、违章驾驶或是主因
渣土车事故多发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记者在事故现场采访过程中,听到目击市民说得最多的原因,便是渣土车速度过快。
记者注意到,渣土车事故多在路口、非机混行车道、车辆转弯时发生。记者也多次在事故现场采访到当事驾驶员,他们大多称事发时,没看到有电动车或行人,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大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所致。而针对这一说法,很多市民表示并不认同。市民认为,视觉盲区确实存在,但不能成为引发事故的理由,车速过快才是根本原因。因为车速快观察不到位,才容易引发事故。如果将车速慢下来,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根本就不会发生悲剧。
与此同时,也有很多市民表示,渣土车违章也是引发事故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很多渣土车不但超速行驶,而且还有违章驾驶的行为。特别是夜间,闯红灯的事时有发生。记者注意到,2018年7月17日凌晨1点左右,扬子江南路与春江路交会处的沿江岗,发生了一起3辆渣土车相撞事故。现场有目击市民称,事发时,一辆渣土车由北向南行驶,一辆渣土车由西向东行驶。疑因其中一辆闯了红灯,导致事故发生。
【渣土车为何“疯狂”】
与经济利益挂钩
渣土车“多拉快跑”可多赚钱
渣土车事故频发,如果车速快是主要原因,那么驾驶员为什么不吸取教训,在行驶过程中把速度降下来呢?对此,曾有业内人士透露,这主要因为渣土车驾驶人员的收入,与运送土方多少有直接联系。如今渣土车基本上都是归属于相关公司,或者挂靠相关公司,公司负责揽下运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有些需要赶工期,建设单位就把工作量压给相应的公司,如果能按期完成,所得到的利益自然比较大。如果不能按期完成,不但收入变少,很多时候还有可能面临相应的经济惩罚。如此一来,渣土车就出现了超速、超载、违章等现象。
此外,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渣土车原本就很重,满载或超载时车体更重。在行驶过程中,刹车再重新加速,不但耗费的时间比较多,油耗也很大,导致效率下降成本增加。为此,很多驾驶员在遇到黄灯或者转弯时都不愿意减速。如此一来,就给行驶过程中埋下安全隐患,这也是为什么渣土车事故频出,车速依然慢不下来的一个主要原因。
司机有恃无恐
惩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强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即便是有利益因素,但也不能拿生命当儿戏,毕竟一旦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为此,有市民质疑,是不是渣土车违法的成本并不高。对此,有民警曾表示,渣土车在路上普通的违章和普通机动车违章,所受的处罚是相同的。但这些处罚与其利益相比,相对较轻一些。此外,也有市民表示,渣土车的保险金额比较高,民事方面给受害方赔偿的也比较多,会不会因此而减轻了刑事处罚,或者会免予处罚?
对此,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去年8月17日晚上10点多,阿伟(化名)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扬州一交叉路口处,在紧急避让由西向北左转弯行驶的小型轿车的过程中,车辆侧翻,将该小型轿车压在车下,致小型轿车内两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阿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阿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对方谅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处罚。鉴于阿伟系自首,且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同时综合全案案情,决定给予阿伟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故依法判处阿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去年11月17日10时50分许,大成(化名)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扬州某县道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因雨天路滑对路边情况观察不够,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该车司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大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大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内处罚。综合本案案情,同时鉴于大成系自首,且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法院依法决定给予大成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故依法判处大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对此,采访中有市民表示,上述2名驾驶员因车祸致人死亡,虽然受到了刑事处罚,但是相比较人命来说,还是显得不够重,应该提升惩罚力度形成威慑才行。
【律师建议】
提升惩处力度不现实
强化管理方能见成效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塔律师事务所邵佳权律师。邵律师表示,渣土车引发车祸,情节比较严重或酿成人命的,主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但是,在刑事责任上如果没有逃逸之类的恶劣行为,驾驶员同时还有自首情节,往往都是判以缓刑居多。在民事上,如今的渣土车大多是在公司名下,或者挂靠公司,司机总认为出了事会有单位出面来解决,而在赔偿方面,也有高额的保险金,足够进行赔偿。为此,在理赔方面驾驶员可以说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邵律师表示,从这两方面来看,渣土车司机违法的成本,无论是从承担刑事责任,还是承担民事责任方面,对本人的切身利益影响确实不大,这对司机本人及其他司机确实起不到太大的震慑作用。另外,渣土车司机肇事后,还要承担一个行政责任。如果犯了交通肇事罪,驾照可能要被吊销。这一点,可能是对驾驶员影响比较大。
那么为何不增加和提高渣土车的违法成本?对此,邵律师表示,增加和提高违法成本,是需要修改法律的,这个需要一定的程序和周期,一时半会难以实现。而交通肇事罪并不是针对特殊群体,而是针对一般的犯罪主体。渣土车司机和其他车辆驾驶员,其实是一样对待的,如果就交通肇事罪来提高违法成本,可能存在“一棒子打死”的问题,对其他车辆驾驶人员又不适用。
邵律师表示,渣土车事故高发的原因,还是应该从城市交通运输管理上下功夫。从制度方面加强管理,对运输企业进行加码,从而来约束和管理渣土车,效果可能会更为明显。
(来源:扬州晚报 编辑:陈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