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9月30日起,主城不动产登记可24小时网上办!

2018年09月30日 07:16:53 | 来源:紫金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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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9月29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从2018年9月30日起,南京市本级开通“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

  这也意味着,南京不动产登记正式开启“不见面时代”,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不限时、不限地点,可全天24小时、全年365天随时在线申请,不用再跑腿啦! 


  主城六区五类不动产业务可以网上办

  根据公告内容,在“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可办理主城六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和雨花台区)范围内的五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1、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中的“E办证”模块,个人可办理预购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

  2、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或者“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中的“E办证”模块,个人可办理纯更名或者纯更址的变更登记。

  3、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http://bdcdj.njgt.gov.cn)中的“E办证”模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4、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中的“E办证”模块,联网银行机构可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不动产证快递送上门 不用你跑腿

  记者注意到,根据办理事项的不同,有的不动产证办理全程不用跑腿,有的只需跑一次腿。

  其中,预购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按照“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线上缴费、快递送证”的模式办理,实行“不见面服务”,不需当事人跑腿。

  个人纯更名或者纯更址的变更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等四类业务,按照“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查验、即时领证”的模式办理,当事人只需“跑一次腿”。

  具备条件后将全市范围内推行

  主城六区之外,其他地方何时也能网上办证?

  记者了解到,具备条件后,南京将逐步拓展和持续优化“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的服务,切实让“信息多跑路、让人少跑腿”,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附:5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按如下方法办理:

  1、预购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

  (1)当事人进入“我的南京”手机APP“E办证”模块(实名注册后登陆“我的南京”手机APP→“我的”→“房产交易登记”→“E办证”),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应分别提出申请,共性申请材料仅需其中一人上传)→(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当事人缴纳税、费)→(3)当事人在线缴纳税、费(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中的“大额专用账户”支付)→(4)税务部门确认完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登簿、制证,移交EMS送证→(5)当事人收取不动产权证书(涉及多个权利人的,申请时应共同指定其中一人收取证书)。

  2、个人纯更名的变更登记

  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方式一:(1)当事人进入“我的南京”手机APP“E办证”模块(实名注册后登陆“我的南京”手机APP→“我的”→“房产交易登记”→“E办证”),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仅需发生更名的权利人提出申请)→(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通知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核验)→(3)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应同时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当面核验,核验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4)当事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领取证书。

  方式二:(1)当事人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E办证”模块(关注并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在“个人中心”完成实名注册→“E办证”),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仅需发生更名的权利人提出申请)→(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通知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核验)→(3)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应同时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当面核验,核验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4)当事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领取证书。

  3、个人纯更址的变更登记

  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方式一:(1)当事人进入“我的南京”手机APP“E办证”模块(实名注册后登陆“我的南京”手机APP→“我的”→“房产交易登记”→“E办证”),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仅需其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提出申请)→(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通知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核验)→(3)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应同时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当面核验,核验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4)当事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领取证书。

  方式二:(1)当事人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E办证”模块(关注并进入“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在“个人中心”完成实名注册→“E办证”),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仅需其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提出申请)→(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通知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核验)→(3)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涉及多个权利人的,应同时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当面核验,核验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4)当事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领取证书。

  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当事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经办人员)进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http://bdcdj.njgt.gov.cn)“E办证”模块,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2)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3)当事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大宗批量的,通过EMS免费快递送达)。

  5、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当事人(联网银行机构授权经办人员)进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中的“E办证”模块,按照网页提示提出申请→(2)当事人至大厅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簿、制发证→(3)当事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大宗批量的,通过EMS免费快递送达;具备条件的,核发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

  (来源:紫金山新闻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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