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8岁老人志愿捐献遗体

2018年07月19日 10:14:47 |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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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不能复生,希望我百年后将遗体捐献出去,这样生命也能以另一种形式延续。”7月14日,今年68岁的新海街道西苑社区居民陈友林,在家填写了一份《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明确表示愿意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

  陈友林以前在企业担任过负责人,平时为人处世正直友善,在别人眼里就是个好人。至于捐献遗体的想法,他18年前就产生了。“2000年,我还在深圳工作,正好遇到路上有个宣传捐献器官的活动,当时知道有遗体捐献这个事情,就在我的脑海里落下了根。”有了这个想法后,他便与家人进行沟通,但是家人们并不赞同他进行“遗体捐献”这件事。

  “换个角度想,把器官或者遗体捐献出去,还能换个形式留在这个世界,何乐而不为呢?其实,捐与不捐之间是一种观念的不同。”虽然家人一度不赞成、不理解陈友林捐赠遗体的想法,但是他从未放弃过。陈友林说:“我经常给家人或者身边的朋友灌输这种观念,因为我想要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要表达对死者的敬意,不一定是要入土为安,更重要的是要造福后人。”

  2016年,陈友林的父亲去世,他为父亲送葬。“当我把父亲的骨灰送到墓地时,看到那边有一块宣传牌,上面写着捐献器官者的名字,这更坚定了我想要捐献遗体的想法。但是一直没有找到捐献的途径。”

  直到今年7月10日,陈友林才得知实现心愿的途径。当天,他在新浦公园健步走时,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正在开展“生命之约,大爱传递”宣传活动。“我就去了解了一下,说是可以帮着办理捐献器官或遗体的手续,就拿了一份宣传资料,征求家人同意后,我就填写了申请书。当然,之后还有严格复杂的程序要走。”

  当得知陈大爷愿意进行遗体捐献的时候,熟识他的人都很震惊和佩服。西苑社区负责人解释说:“陈大爷申请的是遗体捐献,与器官捐献还不一样。器官捐献是把具有功能的器官完整保存下来治病救人,挽救他人的生命,同时逝者的生命也得以延续。而遗体捐献一般是将遗体捐给医疗单位或者医学院校进行科研教学之用。所以,陈大爷的这个决定真的是让人非常敬佩。”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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