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警方破获特大生产、销售假性药案!缴获原料达20吨,大量成品销往全国各地……

2018年06月24日 11:33:36 | 来源:平安泰州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城区27家保健品店

  21家销售假性药

  17家经营业主涉嫌犯罪

  侦查人员随即展开来源追踪

  结果令警方大吃一惊……

  日前,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江西省南昌市城区的两处小区内成功捣毁了6个涉嫌生产、储存假药的窝点,抓获胡某等10名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缴获了一大批生产原料和成品假药。至此,姜堰警方实施全链条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从生产、销售,到批发、零售,层层收网,已抓获32名犯罪嫌疑人,一个跨区域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

  “此次行动,我们仅缴获的生产原料和外包装就装了整整3卡车、重达20吨,成品假性药400余万粒,案值达2000余万元,还有大量的假药已经通过物流渠道销往了全国各地。”姜堰区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蒋岳平介绍说。

  保健品市场清查

  牵出跨省生产销售假药案

  3月15日,姜堰警方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城区保健品市场进行清查的专项行动。让清查人员震惊的是,清查的27家保健品店当中,有21家存在销售假性药的问题,其中17家经营业主涉嫌犯罪。

  办案民警宋昱介绍说:“我们经清点,涉及的假药均为性药,达30多个品种,且大部分假药的生产厂家、批号、地址纯系胡编乱造、子虚乌有。经过检验,这些包装精美、‘功能强大’的所谓‘壮阳药’、‘性药’,其实就是西地那非掺和面粉包装而成,是彻头彻尾的假药。”

  随即,侦查人员围绕这些假药的来源展开了追踪。经查,这些假药系盐城籍女子“吴某”提供。然而,侦查人员挥师盐城调查发现,“吴某”是假名,她的真实身份是侍某。侦查人员经过深度研判发现,侍某只是一名“经销商”,与她一起经常送货的还有一名盐城人李某。而她的供货商是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江西南昌人“李军”。

  然而,侦查人员赶赴南昌侦查发现,“李军”也是假名,此人真名胡某。且胡某也只是雇佣了一名南昌当地人彭某负责生产。并且,生产员工也只听说老板是“李总”,但从未见过面。

  6月3日至6月10日,姜堰警方分两批抽调50余名警力分赴盐城和南昌展开侦查。侦查人员厘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和生产销售、仓储窝点后,于6月13日展开集中收网行动,一举将负责生产销售的胡某、陈某、彭某等10人,批发经销和零售的侍某、李某等共计3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了一大批制假药原料西地那非、面粉、包装盒和成品假药。

  低成本、低门槛、低风险、高回报

  致大肆制售假药

  经查,2015年以来,胡某从全国各地购买了大量西地那非和包装盒,以及压片机和封口机等简易设备,用面粉掺和后,分别包装成各种品名的性药销往全国各地,从中牟取暴利。

  据了解,胡某生产假药用的西地那非作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并且还有发生中风、心脏病、低血压等诸多不确定的危险。而胡某等人生产销售的30多种假药,其成分无一例外均是西地那非加面粉。

  侦查人员在捣毁生产、仓储假药的6个窝点里看到,租用的居民房内堆满了生产假药用的原料和成品。

  蒋岳平说:“除了压片机和封口机,他们整个生产全是家庭作坊式的手工加工,毫无技术含量。”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生产一盒假药仅需1至2元成本,而通过层层加价,最终通过零售商流入市场,价格低的也能卖90元一盒,高的则卖到了180元一盒。由于销售假性药是暴利,就连路边水果摊贩都摆上了“销售性保健品”的灯箱。

  “一般买药的人不管吃了怎么样,他们没有哪个人会选择报警,毕竟这种事(买性药)终究说不出口。”侍某说,“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无疑降低了违法犯罪的风险。”

  据负责生产和物流的犯罪嫌疑人彭某交代,他们生产的假药名称有美国玛卡、植物伟哥、威哥王、秘鲁玛卡等30多个品种,他经手发货的假药遍布江苏、河北等全国十多个省市。

  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

  处心积虑、层层“设防”

  据查,犯罪嫌疑人侍某早在2016年的时候就从事假性药批发、分销,并从中尝到了甜头。然而,由于过去的供货商为了逃避警方打击,频繁更换联系方式,以至于到今年3月份失去了联系。今年4月,她才又通过新的相关渠道与远在南昌的供货商胡某取得了联系。

  在利益的驱使下,侍某化名“吴某”来到姜堰后通常到保健品商店采取上门推销的方式,再后来,她把销售“市场”拓展到了小旅馆,甚至是在路边从事水果经营的水果摊贩。

  蒋岳平说:“南昌的胡某在整个生产销售假药的链条中,公开的身份叫‘李军’,除了与他同案的妻子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就连负责生产和物流的彭某也不清楚他的底细,而彭某也是如此,员工都称其为‘李师傅’,对他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

  犯罪分子的狡猾程度远远超出了侦查人员的想象。经查,胡某只负责原料进货和产品销售,并不参与生产、发货。即使给彭某及工人发工资,他也从不经银行转账,全部实行现金发放,且胡某与他人的联系号码均系由他提供的“黑卡”。同时,胡某与“客户”交易使用的银行卡,也是购买的他人身份办理的银行卡。并且,胡某每一笔交易在确认收货付款后,随即销毁所有的物流凭证、交易信息。其狡诈程度可见一斑。

  目前,3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姜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平安泰州 编辑/李瑶)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