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这两湖率先全省划定“限捕区” 违反规定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06月21日 08:46:22 |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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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宝邵伯湖限捕区标牌

  6月20日,记者从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获悉,邵伯湖、宝应湖率先我省“五大湖”划定第一批两个“限捕区”。

  省高宝湖渔管办副主任索维国介绍,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共退出养殖水面6.5万亩,为妥善处理“退养还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降低“退养还湖”水域捕捞强度,促进水域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提高水域生物多样性,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在邵伯湖、宝应湖率先划定了第一批两个“限捕区”。

邵伯湖“限捕区”位置示意图

宝应湖“限捕区”位置示意图

  首批设置的两个“限捕区”分别位于邵伯湖江都区“退养还湖”水域和宝应湖“退养还湖”水域,面积分别为5226亩和4900亩。按照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制定的《高宝邵伯湖限捕区管理规定》,限捕区除禁止使用地笼网、高踏网、闸口套网、密眼网簖、索、花篮、罩网等禁用渔具、渔法外,限捕区内还一律禁止使用兜网、扳网、虾网、虾拖网等大型流动渔具和滩网、渔簖、虾簖等定置渔具。

限捕区的红白桩标识

  索维国表示,设定该两个“限捕区”是为巩固高宝邵伯湖“退养还湖”成果,保护“退养还湖”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而设定的限制使用某种渔具作业的特定区域,不能让“退养还湖”退出来的水域成为捕捞“洼地”。在“退养还湖”水域设定“限捕区”,也是对“退养还湖”水域管理模式的创新,设定“限捕区”既可以让退养水面休养生息,又使渔业资源得以合理利用,降低“退养还湖”水域捕捞强度,促进水域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提高水域生物多样性,是保护高宝湖的重要举措。

限捕区的标牌

  记者了解到,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将依法查处单位或个人违反限捕区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限捕区管理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还将在高邮湖菱塘、马棚等“退养还湖”水域建立限捕区5000亩。

  (来源/交汇点 编辑/季玉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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