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浙江省公安机关对南京易乾宁公司在浙江地区的多个分支机构进行查处,这场涉及10万人,185亿元的集资案正式浮出水面。今年5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易乾宁公司实际控制人薛秀丽进行审理,尚未宣判。昨天(15日)下午,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在溧水区设立分公司的三名主要责任人,公开开庭审理。
昨天下午,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国强、万运福、陈忠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3.2亿多元,投资参与人达4600多人。据了解,这三名被告人,均系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员工,按照总公司的工作规定,他们安排多名业务员采用在人员聚集区散发海报、广告单页、或者在专门的宣传点解说等方式,宣传易乾月等多款理财产品,并以转让债权的名义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
投资参与人姚先生说:“我的朋友帮我们弄去介绍P2P,一开始是给了15万。一年期它是给12%,第一年兑现了,第二年投了20万,就没有‘再出来’。”
据介绍,这家公司表面上宣称是一家P2P公司,但实际上,许多借款人都是虚构出来的,诱惑投资者上当。
南京溧水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师伟说:“会有一个网站,网站上会有借款人,很大一部分是虚构的,说需要借款,让他们来像融资一样,让他们借钱。他会有签债券转让协议,是给易乾宁公司,然后通过这种方式来融资。它本身没有实体经济支持它,比如说你的钱到我这边,我再去给其他人来付利息,它是这样一个运转。”
因案情复杂以及涉及面广,该案将在合议庭充分评议之后另行宣判。法院提醒市民,目前社会上有各种不同的投资理财产品,部分以高收益为诱饵,实则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活动。投资者应当加强自我防范,理性对待投资、增强甄别能力。
师伟说:“这种高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一定要注意。我们现在审的这个非法集资案子,严格意义这些人不能称为被害人,他们只能称作是投资参与人,在法律上,比如说,有钱最后空下来,是可以按照份额,按比例来分给他们,但如果说没有,正常是不能追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你就是一个投资人,你投资出了问题。”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梁振华 编辑/童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