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扬州消防部门处理了几起电动车违规停放事件。有一些居民已经受到了罚款或警告的处罚,但是尽管如此,仍然还是有居民抱有侥幸心理。前几日,就有一户居民在消防疏散通道内给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他面临的就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了,而是行政拘留!
就在上周五(5月4日)早上,扬州市杭集镇某小区一楼电瓶车发生火灾,火灾共烧毁三辆电动车以及充电设备,虽然过火面积仅约2平方米,但大量的有毒烟气依然充斥了一至九楼整个楼道,致使部分业主被困楼内。
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迅速介入开展火灾原因调查。通过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认定此次火灾起火点位于一楼消防疏散通道充电的电动车,起火原因是由于当事人刘某(化名)给电动车充电时没有看管,导致出现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所幸消防部门救援及时,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消防部门立即联合杭集派出所对该起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随即决定对刘某(化名)处行政拘留10日。
啥?!
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还会被拘留?
对!
有图有真相!
此外,针对物业公司疏于管理,致使火灾现场室内消火栓无水的情况,公安部门也进行了严厉的查处,罚款伍仟元。
设想一下,如果当时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浓烟未能得到及时排出,高温、有毒的烟气势必对整栋楼的居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如果造成人员伤亡,那就不仅仅是拘留10日这么简单了。
那么如何做到正确使用电动车呢?其实也很简单
第一,室外、电池单独充电;
第二,充电线路敷设固定安装,充电线承载负荷要够;
第三,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
第四,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原则上不超过10个小时。
另外电瓶车停放也有讲究
第一,楼梯间不停!
第二,安全出口不停!
第三,停在指定区域!指定区域应配备灭火器!
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6个“决不允许”:
1、决不允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决不允许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瓶
3、决不允许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4、决不允许在不合规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
5、决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6、决不允许物业管理单位放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来源:扬州消防 编辑/李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