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通报5起典型案例 促进节日风清气正

2018年04月28日 18:53:03 |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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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进节日风清气正,扬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仪征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姚明生违规领取津补贴和奖金福利问题。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姚明生在文广新局机关已经领取相关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的情况下,仍然在其分管的仪征市演艺影剧有限公司重复领取了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姚明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邗江区方巷镇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永海大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3月25日、3月26日,张永海分别在家中和饭店为其子办婚宴,共计宴请81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张永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陵区汤汪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王浩违规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王浩任广陵区湾头镇万福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该村借到河南南阳、安徽桐城、江苏苏州等地招商之机,先后4次组织村干部到河南少林寺、安徽九华山、浙江普陀山等地公款旅游。王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新河湾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郭巧林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春节前,郭巧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香烟和红酒,价值3000元。此外,郭巧林还存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非法占有等违纪问题。郭巧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生态科技新城新盛资产运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葛昌军违规发放年终福利问题。2017年春节前,新盛资产运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向17名管理人员发放年终福利计2.9万元,其中中层正职2000元/人,中层副职1500元/人。葛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扬州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同时密切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变异“四风”新动向,对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

  (来源/扬州晚报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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