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补贴对象范围

2018年03月05日 08:30:44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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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常州市人社部门获悉,常州市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更具力度和含金量的政策举措,着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本市户籍在岗职工纳入免费创业培训

  常州市人社部门介绍,和以往相比,新政有五方面的突破。首先是扩大免费创业培训对象范围。明确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驻常大中专(技、职)院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可以免费参加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首次将本市户籍在岗职工纳入免费创业培训的范围。

  扩大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范围。对参加经认定的创业培训的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常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常首次成功创业且符合条件的,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对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常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常初次创业(不包括劳务派遣企业),吸纳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扩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市级担保基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辖市(区)担保基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以及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加大创业载体支持力度

  新政提出,加大创业载体支持力度。合理规划建设创业载体,因地制宜建设具有一定特色和品牌的创业孵化载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形式,推动企业闲置厂房、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服务能力、载体规模及创业项目带动就业预期等因素,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载体)。

  对经认定的市级(含)以上大学生创业园,给予3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专项扶持。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载体),经评审达标后按每年每个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基地服务补贴。

  鼓励和吸引台湾青年大学生来常创业就业。台湾青年大学生(18-35周岁)在常初次创业就业的,参照我市扶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享受免费创业培训、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租金补贴(入驻大学生创业载体)、成长性创业项目资助、就业见习补贴等。

  对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的,可按照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扩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将求职创业补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童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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