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化高教领域“放管服”改革 21条实施意见简政放权

2017年12月17日 19:01:2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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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办法》,从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21条意见。

  改革举措包括: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支持高校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经学科和产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向教育部申请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支持高校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学分制,扩大学生对课程、专业的选择权。探索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从2017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系列、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2019年前向所有高职院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

  扩大高校科研工作自主权,鼓励高校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研发。

  下放高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提高收益权,高校自主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不再上缴国库。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校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章峰 夏敬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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