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现首起替考“入刑”案件

2017年11月10日 04:58:52 |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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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电影《天才枪手》正在热映,影片里“飞鞋传橡皮”“琴曲作暗号”等考试作弊套路是一环扣一环。没想到,日前,在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丹阳高级中学考点,也出现了一起替考事件,上演了一场现实版“枪手”。

  据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生替考事件是在成人高考英语考试开考时,监考人员发现考场内一女子所持身份证件明显与本人不符,遂向丹阳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记者从丹阳公安了解到,涉嫌替考人员丰某因其好友隆某在外地,无法赶回来考试,便委托其代为考试。看在多年朋友关系上,丰某答应隆某为其替考。避不过的朋友交情,不想却触犯了法律。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丰某对其代替朋友隆某参加考试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隆某、丰某已被刑拘。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构成犯罪,且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同样都构成犯罪。这起事件是《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镇江市出现的首次替考‘入刑’案件,已交与司法部门,并上报了省教育考试院。”镇江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公平竞争,严于律己,自觉远离考试作弊,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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