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将成中小学必修课

2017年10月31日 22:21:1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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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最近,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提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成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实际上,在南京部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已经开设。

  在南京市金陵中学,同学们的综合实践活动课刚刚开始,今天他们要学习的是传感器与电子设计,大伙儿正在两位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电路的焊接和制作。

  而在另外一个教室,同学们正通过篮球下坠、弹簧振子,来观察传感器下的物体运动的规律。同学们一边自己动手实验,一边还不忘在一旁的电脑上总结“实验报告”。

  南京市金陵中学高一学生杜骏晔表示,这样的课程,既锻炼了动手能力,也可以增进生活中电子产品的知识。

  而南京市金陵中学老师张启军介绍,每周二的下午,他们都开设了两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探究、制作、体验,基本人人参与。张启军坦言,现在学生学的很多东西,都是理论的、感性的比较多,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有所欠缺的,金陵中学希望学生通过动手实践,给他一个真实的情境。

  事实上,当前南京有不少中小学都开设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南师附小的“研究性学习课程”,让孩子们自己写研究报告;中山小学的“菊花种植课”,让孩子们在大自然中发现探索;在新城小学南校区,足球、机器人、美术、拉丁舞,20多个门类的活动内容,还配备了专业教练。

  那么,综合实践活动课和课外活动到底有何区别?对此有学校解释,综合实践活动课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和单纯的课外活动有本质区别。江苏省物理特级教师 、南京市金陵中学物理教研组长徐锐表示,我们提出了一个概念,就是学中做、做中学,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寻找学生的兴趣点,将来为他的个人职业规划打下基础。

  根据教育部《纲要》要求,未来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的课时安排上,小学1至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指导纲要提出,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糜梦逸 顾健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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