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系统推进水生态治理,近日省政府正式实施《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10月13日,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行动计划》进行说明。
根据《行动计划》,江苏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重点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建设、水工程管护、水制度创新八项重点任务。
通过生态河湖行动,三年里,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恢复水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城市水域面积率不下降;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5%和2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0.2%以上,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82%,基本消除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治理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赵宁佳 杨国 姚吟月 编辑/马腾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