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在全省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侵害河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危害河湖生态健康违法行为。
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了政府主导,从今年10月开始,至2020年结束,历时三年多,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发布通告、清理整治、强化执法、恢复秩序六个阶段,主要以查处整治列入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和《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湖泊以及注册登记的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有关特殊需整治水域的乱占、乱建、乱排(倾倒、堆放)等问题。2017年底前,准确掌握涉河涉湖违法行为情况,重大情形全面立案查处,主要流域性骨干河道、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杜绝出现新的涉河涉湖违法行为。2019年底前,历史存在的涉河涉湖违法行为下降50%。2020年底前,全省河湖基本杜绝涉河涉湖违法行为。
(来源:交汇点、荔枝新闻;我苏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