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江苏省消协更名“省消保委”

2017年09月13日 16:56:0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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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9月13日下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于1986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三十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直接指导下,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107.45万件、咨询500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亿元。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领域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提出了新要求。原有的消费者协会有关设置已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消费者协会”这一名称,与其履行的公益性职责不相符合。

  为此,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责”,从而在立法层面确定了我省消费者组织的名称和职能。经请示,省政府于5月8日批复同意按照新建程序成立“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委),以替代原“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消保委实行届期制,五年一届。原“消协秘书处”相应改为“消保委秘书处”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组成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社会性、专业性原则,共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各界107名委员组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同志当选为主任,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元慧同志当选常务副主任,19名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当选为副主任。委员组成的代表性,更能维护消费公平;委员组成的广泛性,更能推动齐管共治;委员组成的社会性,更能促进维权正义;委员组成的专业性,更能树立客观权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的组织架构,为新形势下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孙茂强 编辑/盛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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