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正式通过,江苏服务市场主体登记这样做!

2021年04月22日 11:32:0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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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草案整合已出台的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主要包括:

  (1)提升登记便利度。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予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电子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3)为推动解决“注销难”,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或已清偿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应缴税款等,书面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公示的,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其中个体工商户无需公示。

  (4)为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设立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

  (5)明确诚信和监管要求。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对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6)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增强处罚针对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近年来,江苏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服务各类市场主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好更快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办事创业为导向,在“不见面”审批基础上,聚焦热点堵点问题、紧扣开发开放载体、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登记“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推进线上线下“进一门”,企业开办“一件事”等改革,充分整合企业服务力量,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常态化设立企业服务综合窗口,以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的实在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我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南京

  建立企业“休眠保号”机制

  3月19日,印发实施《关于在全市探索开展企业休眠工作的通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因短期内面临经营困难,需要暂停经营的实际情况,探索开展企业休眠工作,为企业纾解困境。目前,已有4家企业启动了“休眠”程序。

  无锡

  推出开办企业“马上办、零成本、全天候”服务

  今年一季度,共计为12815家企业免费刻制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全套印章,为企业节省成本1025.2万元,预计全年共为企业减负4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发放税务Ukey,免领税控盘。今年一季度共计免费发放税务Ukey17945套,发行占比92.79%,企业节约成本717.8万元。基本实现企业开办(包含员工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常态化或更少,最快实现0.5天办结。

  徐州

  聚焦企业简易注销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

  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经过公告程序。合并、取消、简化清算组备案、登报公告、清算报告、税务、社保、银行6步程序,仅保留公告及注销2个环节。简易注销材料仅保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3份材料。

  常州

  积极探索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在原有简易注销的基础上,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分支机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对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简易注销的,可在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对文字填写不规范的,可进行补正和说明;对相关部门提出注销异议的,可在解除异议后申请简易注销;对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可适当放宽时间予以登记。

  苏州

  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全面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一窗”申请办理,“一表填报、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一窗领取”,2天办结全流程。办齐的材料线下“一窗”一次领取,或者通过推行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不见面”办理。太仓市、常熟市、昆山市、吴江区、工业园区等部分市区已经实现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太仓全面实现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领取发票(获得申领资格)、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登记事项办结“1个工作日常态化、0.5个工作日最优化”。

  南通

  率先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

  申请人不用再按照传统申请要求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材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住所(经营场所)时,网上登记系统自动核验匹配公安部门的标准地址库和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不动产权登记库,自动生成《申报承诺书》,申请人选择电子签名即可完成注册登记。既实现企业登记全程无纸化,又提高了住所登记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强调了企业自身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通过强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力,更有利于市场管理和营造诚信健康的营商环境。

  连云港

  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探索企业开办“一次都不跑”

  深化“不见面审批”,创设“白名单”制度,在准入、开户、税务等环节严控风险,申请人只需准备必要证明材料和基本信息,通过网上平台填报,并登录“江苏市场监管”App进行工商电子签名,即可完成工商登记环节,取得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完成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一系列流程,市场主体办事创业便利度稳步提升。

  淮安

  企业“家门口”一次性完成商标申请

  年初,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在淮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开展商标注册相关业务。截至3月底,商标业务淮安受理窗口共接受商标咨询139人次,受理商标注册申请75件、商标使用许可备案30件、商标续展申请17件、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申请2件。

  盐城

  推进企业开办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在实现有限公司登记事项全市通办的基础上,扩大异地通办功能。支持申请人办理内资公司登记业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通办”。去年10月份,建湖县与南京栖霞区合作发出南京地区首张“长三角一网通办”营业执照;11月份,通过异地全流程帮办,身在成都的申请人领取了全市首张“跨省通办”营业执照;盐都区利用“长三角”通办平台,成功与杭州上城区完成“长三角通办”分公司1家;响水与灌南两地审批局签订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联办”合约,4月13日,灌南县申请人在响水县行政服务中心拿到了盖有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印章的营业执照。

  扬州

  深化“政银合作”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

  推行“企业开办银行一站式服务”新模式,通过“政银合作”,在申请人提出设立意愿之初,由申请人意向选择的开户银行主动对接申请人,上门服务,帮助申请人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的材料准备、网上申报,企业可以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企业开办”,充分发挥银行网点布局广、服务资源丰富的优势,实现家门口的政务服务。扬州城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所有网点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任一网点就近办理,最快0.5天就可以完成企业开业全部手续。

  镇江

  率先探索企业名称登记自主申报“全覆盖”

  全面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冠省名称登记实现自主申报,除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名称,申请人遵循自愿申报、自主选择、自负其责的原则,均可在网上登记系统中进行新设名称申报并选择“名称自主申报”方式,实现冠省名称登记“一触即达”。对于涉及前置审批的名称登记,申请可选择“名称预先登记”方式向登记机关申请,经确认予以保留的,在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予以登记。举措实施以来,通过名称自主申报方式成功申请企业名称的比例已达98%。

  泰州

  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一照多址”试点改革

  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属同一县区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只需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一照多址”备案手续,不需要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一照多址”改革突破了通常限制,实现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的“两个简化”。备案免去了企业办理分支机构的手续,降低了企业扩大经营的门槛和成本,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申请材料简化后,只需提交备案申请书、备案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等四个材料,就可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宿迁

  推行信用承诺制简化审批

  在23个部门403个行政审批事项中实施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工作制度,县区同步制定实施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全市共有47个行业领域建立了信用监管机制,共有32家市直部门实施了信用承诺应用。共办理先证后核案例4286件、办理“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案例6043件。如:在旅行社设立许可环节,将传统的“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发证”5个环节优化为“承诺即发证”,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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