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扬中市公安局油坊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求助电话称,一不明鸟类飞落在其院内,希望民警前往现场将其送走。
民警赶至现场后发现,群众所说的不明鸟类实则系猫头鹰,其正趴伏在群众一闲置车厢上,由于群众担心这只鸟可能是名贵鸟种,一直未曾惊动这只“小可爱”。后民警小心翼翼从车厢上将猫头鹰抱回桶内,防止其受惊吓而飞走。经民警仔细观察,该猫头鹰眼脸处及腿部均有受伤痕迹,民警随后立即与农林部门取得联系,并将猫头鹰暂带回所中。农林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被救的猫头鹰伤势情况需兽医进行全面检查才能确定,待其完全康复后,会将它放回大自然。
警方提示: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群众在野外或家中发现时,应及时与农林部门或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同时呼吁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救助工作中来,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