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市民如何办理?

2021年04月15日 16:21:4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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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近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扩大、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能力将提高。从今天(4月15日)开始,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共济给家人使用。

  《通知》明确,从4月15日起,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可共济给在南京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参保人员可通过网上办事或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4月15日一早,记者在南京水西门的医保办事大厅看到,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市民朱女士表示,自己父母医保资金使用频率很大,自己决定将医保卡内超过4000元的部分共济给家人使用。

  “我们年轻人用的不是很频繁,父母有一些慢性病,去药房拿药或者去门诊会更方便一些,我今天特地过来办理,把余额超过4000元的部分,转了2000元给我父亲。”办事市民朱女士说。

  记者看到,现场办理共济的手续非常便捷。南京市社保中心零星报销科科长王露介绍,市民只需要签署一个承诺书就可以立即办理。“市区的社保经办机构都可以办理直系亲属个人账户转移业务,只需要提供转入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号即可。直系亲属间的转移只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并且要求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账户里超出4000元的部分都可以转移,每次办理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不能低于4000元。一年内多次办理配偶转移的,第二次要带相关证件。”

  除了共济外,在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上,《通知》指出,从4月15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进行了扩大,扩大范围为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部分“高血压、糖尿病”常用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药房已经做出调整。在南京百信药房蓓蕾药店,工作人员已经对柜台做出了调整。“比如血糖试纸、碘伏棉球等等,我们做了标识,顾客来了可以介绍,以前这部分不在医保里面,现在可以刷医保。”南京百信药房蓓蕾药店店长祝倩说。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表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扩大和共济功能的开通,提高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能进一步减轻职工自费医疗费用负担,给南京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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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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