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子买鹦鹉给女儿玩,没想到却成了“烫手山芋”!

2020年08月25日 14:35:22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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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的鹦鹉会学人说话,八岁的女儿看了欢喜不已。为讨女儿欢心,他想方设法从网上买了只一模一样的回来,谁料到手的竟是一只“烫手的山芋”。发现鹦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他放飞也不是,许可证也办不下来,直到公安机关上门抓捕……

  (网络图片)

  6000元买下非洲灰鹦鹉

  冯某是江苏省太仓市一家科技公司的职员,小时候家里养过几只虎皮小鹦鹉。一日,女儿从网上看到鹦鹉学舌的视频,也闹着想养一只,冯某考虑一番后,决定满足女儿的“小要求”。2019年6月,冯某在百度贴吧内看到有出售鹦鹉的广告,他一眼认出之前女儿喜欢的那只正是非洲灰鹦鹉。

  然而在搜索相关资料后,冯某发现该品种鹦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顿时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只当宠物养不对外出售的话是没问题的,国内很多人都在养。”卖家赵某的一番话打消了冯某的疑虑。随后双方谈妥,冯某以6000元的价格买下一只非洲灰鹦鹉,同时还支付了700元的鸟粮钱。为躲避检查,赵某将鹦鹉放在纸箱里,外部伪装成行李物品,以客运汽车托运的方式从北京送到了太仓,再由冯某取回家饲养。

  养又怕出事,丢又舍不得

  短暂的新鲜感过去后,冯某渐渐感觉到了麻烦——由于鹦鹉平时较吵,经常会有邻居上门投诉扰民,且非洲灰鹦鹉体型较一般鹦鹉要大得多,毛色、叫声特征明显,旁人看到很容易产生怀疑。为避免招来麻烦,冯某特意咨询了农技站的朋友,看能不能申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然而却被告知自己没有资质办理不了。养又怕出事,丢又舍不得。正当冯某为如何处理这个“烫手山芋”苦恼时,他等来了公安机关的上门抓捕。

  原来,2020年5月,盐城市一名跟冯某一样偷养非洲灰鹦鹉的人因鹦鹉丢失,在微信群中发布了寻鸟信息。当地公安机关将此人抓获后,查明其上家正是卖鸟给冯某的赵某。赵某到案后供述了曾非法出售给冯某非洲灰鹦鹉的犯罪事实,冯某因此被牵出而案发。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讯问中,冯某在懊悔之余,还感到些许解脱:“其实被抓前我已经准备把鹦鹉放生,但赶上新冠肺炎疫情,我担心鹦鹉放出去会感染死掉,那我罪过就更大了!”就这样,身处两难境地的他每天备受煎熬。案发后,鹦鹉被移交给苏州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处理,冯某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2020年5月31日,公安机关以冯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将该案移送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9日,太仓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近日,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后,太仓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冯某非法收购非洲灰鹦鹉系出于自己饲养目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小,饲养过程中未造成非洲灰鹦鹉损害,犯罪情节轻微,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最终对犯罪嫌疑人冯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该案承办检察官胡宇斌表示,家庭饲养鹦鹉虽在我国比较常见,但国内目前只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三种鹦鹉可以自由买卖和饲养,除这三种外,其它所有鹦鹉都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走私、买卖、饲养均属违法。动物可爱,更需要人类的爱护。广大市民在购买宠物前应认真查询相关信息,切勿因一时新奇误买国家保护动物,让爱心变“悔心”。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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