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江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08月20日 12:15:2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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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记者/刘嘉) 如今,知识产权已是老百姓生活中的热词,版权意识、品牌文化、专利思维深入人心,尊重原创、鼓励创新的氛围越来越浓。

  近期,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820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在立法制规和打击违法上,严保护

  ——制度严,提出要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诉讼保全、诉讼证据、技术事实查明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执行严,要求审判部门综合运用行为保全等制度打击恶意侵权行为,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行政机关组织开展“剑网”“昆仑”等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加大生产源头追溯力度。

  ——惩戒严,建立故意侵权等严重失信“黑名单”,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申请企业上市辅导备案、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等,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监管,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责任主体和工作协同上,大保护

  构建汇聚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在内的立体保护网络,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

  在办案程序和机制创新上,快保护

  ——在司法审判领域,实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积极适用简单案件速裁和简易程序,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审结、复杂案件中间判决。

  ——在行政执法领域,运用远程审理、巡回审理机制加速案件处理。

  ——在互联网监管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企合作,建立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快速处理线上举报投诉案件。

  ——在维权服务领域,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中心,构建覆盖全省、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在保护对象和执法标准上,同保护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确保它们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地位平等、标准统一。

  新闻链接:一图读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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