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方面30条举措 江苏这样落实党的农村工作!

2020年06月03日 12:02:02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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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特稿记者/孟晓晴)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做好江苏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1月19日,中共江苏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了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两大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举措, 分为7个方面共30条。

  6月3日上午,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文件主要精神,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省委副秘书长赵旻介绍,《实施办法》坚持发展和治理并重,站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提出了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两大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举措,这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江苏省《实施办法》的鲜明特色。

  具体怎么做?《实施办法》提出重点把握好以下7 个方面。↓↓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做好江苏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解决好 " 三农 " 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口粮自给、略有盈余,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必须严格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

  在中央统筹下,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县级以上党委设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考核监督等作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重点落实规划引领、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创新等方面任务,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和城乡融合走在前列,充分发挥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引领作用。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要按照构建符合实际、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的要求,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求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确保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壮大“三农”工作力量

  要坚持从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入手,落实培养、培训、引导、激励等举措,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进一步强化要素供给,在资金投入、用地支撑、科技引领、法治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介绍,今年在持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将牢固树立“抓整合就是抓投入”的理念,大力推进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形成支持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考核监督

  按照我省已经制定出台的《市县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按年度开展工作实绩考核监督,把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今年是建成全面小康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重大考验之年。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心怀“国之大者”的责任担当,稳住“三农”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双胜利”,江苏将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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