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监管,近日,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泰州海关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泰州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排查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原辅材料生产企业。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对新注册产品做到关口前移,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对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处置,依法查处并曝光。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追溯各个环节。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

疫情发生以来,泰州市已排查相关生产企业287家(其中口罩生产企业排查19家,防护服企业排查7家,熔喷布企业排查261家),开展质量抽查企业数量6家,抽查产品批次43次。立案查处各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案件39起,向公安机关移送7件涉刑违法案件,成功查办了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首例非医用防护服冒充医用防护服案。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邹文杰 沈骁 通讯员/周立 编辑/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