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建立“六权”司法保护机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0年01月02日 18:14:17 | 来源:扬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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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公平的法制环境。近年来,高邮市着力建立包括企业家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在内的“六权”司法保护机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前不久,高邮法院接到一起案件。原告金某将原来任职的航务公司告上法庭,称他合同期未满,就被对方违法辞退,要求公司给付各项赔偿近50万元。但被告公司认为,原告是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合同自动离开,是否属于违法解约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高邮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璟介绍,被告公司提供证据表明,原告在2018年3月16日就下船了。虽然原告提供的船员登记簿显示是在3月17日登记下船,但是法院认为船员工作存在特殊性,可能是延续到第二天船员才去海事部门登记,所以法院认为不存在违法解约的问题。

  一个小小的细节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坚定了企业在高邮发展的决心。扬州远洋航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静说,高邮法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公司将会加大在高邮的投资力度。

  这起案件的公正判决,是高邮市法治护航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高邮法院制定并实施“六权”司法保护机制,依法保障企业家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民事合法权益、企业自主经营权、知识产权和企业胜诉权。下一步,高邮市还将通过送法进企讲座、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高邮法院研究室主任夏敏表示,接下来将围绕服务于营商环境、服务高邮的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更多地谋划服务企业的举措。
  (来源:扬州新闻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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