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人员!泗阳“新八条意见 ”出台,涉及子女上学、住房……

2019年12月22日 16:45:44 | 来源:泗阳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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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吸引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优化就业环境,日前,泗阳县对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八条意见进行修订。 

  对于返乡务工人员来说,修订版的八条意见都有哪些红利?一起来看看:

  一、对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返乡就业人员,按年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就业满6个月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中级工每人 1500 元/年、高级工每人 2000 元/年、技师每人 2500 元/年、高级技师每人 3000 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就业满两年和三年的,分别在上年补贴金额的基础上上浮20%。(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二、返乡就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3年。(责任单位:人社局、 财政局) 

  三、返乡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基础上,剩余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宿迁市大病保险办法执行。起付线1.4万元;起付线之上至8万元部分,报销比例 60%;8 万元之上部分,报销比例 80% (责任单位:医保局、财政局) 

  四、凡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在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2 个月内,按照工种不同给予初级不超过 1000 元、中级不超过1500元和高级不超过 2000 元的标准给予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五、返乡就业人员子女回本地就读,教育局帮助办理转学手续。居住在农村的,帮助转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场)中小学就读;在城区购房,就读起始年级的(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安排到施教区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责任单位:教育局、住建局)

  六、返乡就业人员子女就读民办学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减免当年度学费三分之一。(责任单位:教育局) 

  七、凡符合我县农房改善相关规定,选择进城安置的,原则上以低于安置房建设成本进行安置,其中选择民康东园的安置价格在 2400-2600 元/平方米,民康西园和北园的安置价格在3500-3900 元/平方米(价格调整机制:2020年3 月1日以后签订搬迁协议的,安置价格上浮10%)。同时,由县内金融机构提供购买城区安置房信贷产品支持,每户贷款金额不超过20 万元,年利率控制在 6%左右,前3年由县财政按贷款利息的 50%给予补贴放弃实物安置,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 144 平方米)的,按实际购房总价的 13%比例给予奖补,并给予 1 万 元安家补贴(两项合计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责任单位:住建局、 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八、返乡就业人员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 1 年,由县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乘车卡,年计算周期自发放之日起计算, 乘车所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进行补贴。返乡就业人员父母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责任单位:卫健局、 民政局、交运局、交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上述政策的申请兑现,由返乡就业人员根据办理事项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工资流水证明、户口簿、入学资料、搬迁协议、房票、结婚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契税凭证等有关材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返乡就业政策兑现窗口统一办理 (联系电话:85227528),经有关部门联审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兑现。

  本意见所称返乡就业人员是指从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在县经济开发区(含意杨产业园)重点企业(用工人数 300人以上或者年纳税额300 万元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新就业的泗阳籍人员。

 (来源:泗阳快报 编辑/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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