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人被拖欠40多万的工钱,幸亏……

2019年10月11日 09:08:29 | 来源:智慧泰兴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们都知道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早已如“老鼠过街

——人人喊打”

然而

却还有人在这么做


  今年4月,32名工人在泰兴某建筑工地打工,他们干的是精装修房的刮腻子刷乳胶漆等工作。


(网络图)


工程结束了

只是

工资却没有下文

找包工头

没有结果

找施工单位

依然没有结果


怎么办?

工人们来到

泰兴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

寻求帮助


  接案后,市劳动监察大队立即赶赴工地调查,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杨某、包工头孙某和部分员工代表,并对相关当事人做了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还调取了承包协议、员工考勤表、工资表。


  经调查发现,这起工资拖欠案起因是施工单位和包工头之间工程款结算有争议,而最终受害的却是打工者。


  随着进一步调查,包工头孙某因管理不善,现在经营已经亏本了。



怎么解决?


  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采取定责任、定金额、定时间的“三定”工作方法。

  定责任,在法律框架内,在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协调,确定施工单位,包工头因各自过错而承担的责任;

  定金额,根据台账资料确定人工单价、工日以及每名工人工资总额;

  定时间,要求相关责任方定时定点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


  经过5个多小时的协调,三方终于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整个案件顺利结束。


  近日,在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会议室内,监察员现场督促发放了32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共计40余万元。


  工人们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钱后,感激地握着监察员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让我们这么顺利地拿到了工资。”


  市劳动监察大队特别提醒: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禁止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中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好和执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制度先行,筑牢农民工工资不拖欠的责任堤坝”,努力实现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全媒体记者:燕丽娟

通讯员:朱海峰 张永攀

编辑:刘 丹 大 友

校审:耿渭华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