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不需要成本,往赌博网站就拉人,一天就能够进账千元,真有这样的好事吗?7月31日下午,镇江京口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在网上开设赌场的犯罪案件,三名主犯就因为这样的无知行为而触犯了法律,落网、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7年10月到当年12月,被告人赵某经他人介绍下,在某赌博网站注册,并成为该赌博网站的会员代理,此后伙同蒋某在市区租房办公,发展了杨某为下线会员,并组织人员参与赌博。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明确表示,他并不清楚这个网站是赌博性质的网站,仅认为是娱乐性质的网站。而公诉方告诉记者,赵某的辩护并不合理,国家明确规定彩票投注必须得到实体店购买,对于在网上购买的行为国家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截止案发,被告人赵某的下线会员投注总额高达147万余元,获得投注返点10万余元,计算下来不到两个月时间赵某某一天进账1600多元,另外,被告人杨某某申请成为了该赌博网站的会员代理后,下线会员投注达到了13万余元,获得投注返点2000余元。记者采访了解到,本案中参赌的人员主要是中老年人,投注额虽小,但是总额却很高。
镇江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丽介绍:“比如你是两分钱投注,但是翻倍是按2.2倍来计算,是赢还是输,看上去投注额是非常小的,但是可以十倍、二十倍进行投注,日积月累,投注额非常高,本案中短短的将近一个月时间,主要以中老年人为参赌人员的投注额就达到了100多万,可想而知,如果又发展人的话,对社会的危害性应该予以充分重视。”
公诉方表示,本案涉及赌资超过100万元,量刑档次也达到了开设赌场罪的严重情节,最终建议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2年至3年,并处罚金,其余两名被告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目前该案还在继续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