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超电动车国家标准的“电摩”,不仅外形酷似踏板摩托车,而且时速往往还可以超过80公里。按理说,这种大功率电动摩托车是不允许上路的,更不可能获得电动车牌照的。近日扬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悬挂江都S555555电动车号牌的电摩停在扬子江路天惠数码广场上涉嫌“套牌”,他们怀疑是“盗抢”车辆。
二大队民警接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经现场走访没有找到车主和驾驶人,依法暂时将该车拖移。
“我有车牌,为什么拖走我的车?” 几天后,驾驶人武某来到大队接受调查时,对民警拖移其车辆的行为表示疑惑。经民警严肃批评和教育,武某终于认识到错误,交待车辆是今年3月份在市区某电动车车行购买的,购买时未能上牌,其悬挂的牌照是自己在网上购买了“假的”非标电动车的车牌,并不知道“江都S555555”超标电动车号牌已经被其他车辆申领。当被问及为什么购买该车时,驾驶人武某表示为了“耍酷”。
经鉴定该车应属机动车,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到,驾驶人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对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电摩)”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处罚,对武某“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依法处置被拖移的“电摩”。鉴于武某没有驾驶证,最终处罚400元,暂扣车辆。
交警部门提醒:
市民购买电动摩托车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其是否在工信部公告可以上牌的目录内。电动摩托车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所售电动摩托车已纳入省产品目录,符合本市登记条件;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发票,并告知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消费者因购置的电动摩托车未纳入省产品目录本市不予登记的,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案,不符合新国标的大排量、大功率电动车,划归为机动车,也就是我们所统称的电动摩托车。只有C1驾照,是不能驾驶电摩的,还需要考取E、F照,三轮的话需要D照。否则,就很可能会涉及到“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后果很严重。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市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