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于2019年1月9日通过,并予以公布,
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
江苏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围绕优化便民服务、固化改革成果、细化操作规范进行了规定。《条例》有哪些新举措,实施后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将享受到哪些创新和改革带来的实惠呢?小二特意来到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采访。
常规类型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条例》将“方便群众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利益”列入总则,并很大程度上压缩了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规定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的继承和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三十个工作日办结。除此之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应当即时办结。简而言之,《条例》要求常规类型不动产登记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其实从2018年10月8日起, 丹阳就已实现常规登记类型3个工作日内办结;另外还增设水、电、有线电视服务窗口,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有线电视过户的联动办理。同时,为深化“3550”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即交易双方到银行申请贷款时,由银行直接为交易双方签订交易的网签合同。银行根据网签合同完成信贷审批后,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然后银行与交易双方一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同时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和抵押登记。
四级登记信息将实时共享
《条例》规定,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而在我们丹阳,自2016年6月实行全面统一登记以来,市民可以便捷地办理“无房证明”“二套房证明”等。
拒不办理首次登记 最高可罚五十万元
《条例》所称的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等,列明了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权利,依照国家和条例规定办理登记。
《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还规定,若房地产开发商未按期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且逾期拒不办理,将处以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该《条例》的推出为居民购买商品房后能够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该条例一经发布,便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网友们纷纷为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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