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1日 10:46:47 | 来源:先锋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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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有大用途,关于2018年医保报销那些事儿,恩,一定要牢记 !!
特别提示,根据《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
1、无转诊备案手续的转外就医费用,按照转外就医报销比例的40%执行。
2、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居外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按照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70%执行。
咨询电话:12333
(来源:先锋宿迁 编辑/李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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