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家家户户对猪肉的需求量大增,一些“小刀手”为牟不法利益,会绕过检验检疫、私下屠宰贩卖生猪,给食品安全带来风险。今天上午,记者从扬州检察机关获悉,近日,扬州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四名私屠滥宰的“小刀手”提起了公诉。

去年8月,扬州杨寿镇有群众举报称:当地有人在家杀猪!公安、农林等部门迅速出动,到地儿一瞧——原来是个非法屠宰生猪的作坊。

据查,该作坊是当地“小刀手”陈某家的后院,陈某为省成本,伙同王某、丁某、张某等另外三名“小刀手”私下收购生猪,在此屠宰好后,几人再将猪肉运到周边乡镇销售,由于猪肉没有“滚花”,为防暴露,他们都以优惠价做“熟人生意”。


检察机关表示,陈某等人从2021开始,明知生猪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仍铤而走险,非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并对外销售,累计销售数额达15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陈某等人三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同时,司法机关还禁止陈某等人在缓刑期间从事一切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近日,市农业执法部门开展生猪屠宰“凌晨行动”,加强屠宰生猪入场查证验物,确保肉品上市安全。

(《零距离》记者/卢井霞 编辑/康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