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一个月内3次抢夺6包烟 缓刑改实刑!

2024年01月04日 18:04:10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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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知道错了,千不该万不该,竟然在缓刑考验期还要犯错。竟然还侥幸地认为,拿两包烟,几十块钱不是什么大事,不会惊动警方......”再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王军(化名),在接受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王明讯问时追悔莫及。今天,记者获悉,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王军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原来王军是金坛人,一直没有正式工作,2023年1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缓刑考验期内,王军在江苏省金坛区社矫机构接受社区矫正,但他却没有珍惜机会,改过自新。社区矫正期间,王军还是夜宿网吧,无所事事,四处闲逛,有时候烟瘾犯了,身上又没钱,竟萌生了抢两包烟抽抽的想法。

  2023年9月9日晚上七点左右,无所事事的王军来到溧阳,在街边四处溜达,走到街尾一家名为“华俊商店”的小卖铺时,在门外徘徊了一阵,发现里面只有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在收银,便匆匆走进店内要了一包小苏烟和一包荷花烟。趁老人用计算器算账时,王军抓着两包香烟转身就往外跑。等老人反应过来大声呼叫时,他早已跑远了。

  第一次,王军明目张胆拿走了香烟,因为店主年迈他安然无事。暗自得意的王军准备再找一家合适的店铺,故技重施。9月12日晚上,他再次从金坛区窜至溧阳境内,还是上次那条街,找到巷子里一家名为“开心好家”的超市,只有一个中年女子看店,他便快步走进店里要了两包香烟。店员把香烟摆到柜台后提醒出示付款码,王军一边拿出手机假装操作,一边抓起香烟扭头就往外跑。此时店员大声叫到“没有扫到”,随后赶忙追了出去,而王军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有了前两次的“成功经验”,王军胆子便渐渐大了起来,又四处物色老弱妇女独自一人守店的地方。9月16日晚上,王军再次用同样的手段在溧阳“静静”烟酒店拿走两包荷花香烟,店主发现后立即报警,结合此前两次店主的报警线索,溧阳警方随即部署抓捕行动。9月20日,王军再次来到溧阳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溧阳市公安局以王军涉嫌抢夺罪向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10月20日,该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1月1日,溧阳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3年9月期间,王军在溧阳市范围内抢夺沿街店铺内的香烟3次共6包香烟,价值人民币191元。虽然涉案金额不高,但是多次抢夺他人财物,涉嫌抢夺罪。

  近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王军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夺他人财物,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由于王军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内,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多次私自离开社矫地,又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检察机关建议撤销缓刑,最终溧阳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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