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法典:泄露他人信息 婚介公司被判道歉赔偿

2024年01月03日 19:39:21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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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记者获悉,前不久,无锡的汤先生委托某婚介公司帮他找对象,并缴纳1980元成为VIP,双方约定,点对点服务,不能泄露个人信息。谁知,没过多久,汤先生就在一个几百人的微信群里看到了从该公司发出的自己的信息,于是他将婚介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会支持吗?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绥栋介绍:“他通过婚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婚恋介绍协议,约定在3个月内,由婚介公司,为他推荐女方信息, 帮助双方鹊桥相会,他为此支付了1980元的服务费。”

  协议签订时,汤先生提供了身份证明材料,填写了实名资料登记表。

  李绥栋说:“并且双方特别约定,必须要提供点对点的信息服务,但之后小汤并没有通过这家婚介公司成功找到另外一半,并且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信息在一个多达400多人的相亲群中泄露了出去。”

  愤怒的汤先生找到婚介公司工作人员讨要说法,对方承认,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了汤先生个人信息的泄露。汤先生一气之下,将婚介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980元。

  李绥栋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泄露他人的隐私,小汤的肖像等身份信息属于他个人的隐私,婚介公司没有遵照双方之间点对点服务的约定,泄露了小汤的隐私,构成隐私权侵权,应当向小汤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结合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酌定婚介公司在微信群内向汤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关于赔偿金额,结合公司已实际提供婚介服务但未按约提供“点对点”服务的客观情况,法院判决:婚介公司赔偿汤先生损失1500元。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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