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积分又要清零?江苏省消保委:商家需及时告知 兑换规则应当合理

2023年12月26日 19:48:43 | 来源:我苏客户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积分清零倒计时”“2023积分清零攻略,快来薅羊毛”“来XX商城,就‘兑’了”……岁末将至,不少消费者收到了微信、短信、购物APP等催促兑换积分的信息。然而,有人抓住时机“薅羊毛”,有人却发现未被告知辛苦攒的积分就被悄悄清零,还有人发现积分兑换货不对板……

  当前,消费送积分的模式已十分常见,不少商家通过赠送积分来增强用户粘性,提升用户对产品或服务的认同感和体验感。例如中国电信积分有效期为三年,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实行滚动清零,每年12月底执行。即客户在第一年获得的积分,到第三年年底之前都有效。如2010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将到2012年12月为止,以此类推。

  例如天猫积分有效期为至少一年;即,从会员获得积分之日起至次年的年底。会员未在积分有效期内行使积分权益的,相应的积分将于会员获得之日的次年12月31日自动作废。

  例如京东通过基础购物、评价、晒单获得的京豆,有效期最长2年,最短1年,即从获得京豆开始至次年年底,逾期自动作废,例2015年12月31日将清空2014年度客户获得但未使用的京豆。

  商家推出积分兑换活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市场。但是,部分经营者在消费者使用积分时人为设置障碍,例如限制使用时间、使用条件门槛过高等,让消费者空有积分而兑换难;还有部分经营者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将积分直接清零。面对这种情况,江苏省消保委表示,通过消费获得的积分,具有一定财产属性。经营者将积分赠与消费者时,应尽量避免设置如满多少积分才可以使用等严苛不公平、不合理的兑换条件导致消费者根本无法享有该财产权利。其次,经营者应当将相关的附加、限制条件充分告知并加粗提醒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特别是当积分即将清零前,商家应当采用醒目的多种方式提醒消费者,如果在未通知消费者情况下直接清零,将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最后,部分经营者擅自变更积分规则、调整兑换的比例或价值,导致积分财产价值“缩水”,也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一方面,商家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不偷偷清零、不擅自变更积分规则,让消费者在积分上用得放心、买得舒心;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切勿掉进骗子陷阱。认真了解商家的积分规则例如使用时限、使用范围等,不随意点击陌生短信链接,做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通讯员/苏消保 编辑/赵梦琰)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