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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现场会在江苏召开。江苏检察机关专题汇报了办理江苏噪声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案的进展情况。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李圩村村民金秀芳说:“声音很大的。你想10点钟睡下吧,夜里2点钟都睡不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李圩村的村民金秀芳向检察官反映,她家紧邻G204国道李圩村段。2018年该路段通车后,日夜不停、呼啸而过的车流产生的震动和噪声,不仅震裂了她家房屋,更让她和周围的村民们彻夜难眠。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李圩村村民王生全说:“不困肯定睡不着,困了熬着就睡着了。”
为推动解决困扰村民多年的交通噪声污染问题,2023年3月21日,连云港检察机关邀请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听证员等,在村民们的家门口公开听证,并现场确定解决方案。
根据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数据统计,2020至2022年,噪声污染投诉数量连续三年占全省环境投诉第一位,占比从45.6%上升到48.3%。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江苏省检察院决定以案促治,于2023年3月29日成立专案组,三级院一体化办案。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噪声污染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不明确,是噪声扰民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9个条款对19项噪声违法行为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但在省检察院专案启动前,全省仅有南京一个设区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噪声污染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其他地方设区市政府均未明确。为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2023年11月7日,省检察院举行专案听证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参会,广泛听取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听证员的意见。听证会主持人做听证总结。
听证会主持人,专案组组长,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说:“如果政府部门不明确指定监管部门,这些条款就没有办法执行,就制止不了噪声污染,噪声就会更多。所以,我们既然有法律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该履行好职责。”
自听证会结束后至目前,全省12个设区市均出台文件指定噪声污染监管部门,剩下的1个设区市也将很快完成指定工作。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相关立法,25日上午,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被选举为首届主任。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郭楠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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